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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學年度選送學生出國計畫-學海飛颺計畫案
一、 甄選作業方式如下
(一) 符合資格之學生應檢具申請表暨研修計畫書及相關文件,將電子檔相關資料,向國際交流中心提出申請:
1. 申請表暨研修計畫書
2. 教師推薦書
3. 在校歷年成績單
4. 全系排名成績證明單
5. 外語能力證明
6. 證件黏貼單
7. 其他證明資料
(二) 本校擇優推薦學生,申請教育部獎助。
(三) 待教育部核定經費後,由本校審查國際交流中心擇期進行獎學金審查會議。
二、甄選條件(請參考"附件4")
申請時間: 2015年3月25日(三)12:00止
申請資料繳:國際交流中心 聯絡分機:03-592-7700轉2551 江小姐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