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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「辦理語文檢定考試應注意事項」
一、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8年1月7日院臺消保字第1080160144號函送107年12月26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59次會議紀錄辦理。
二、 請轉知辦理語文檢定考試單位,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/index.aspx)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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