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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言中心-語言書籍資料借閱管理規則

語言書籍資料借閱管理規則 

 

 

1.

凡本校教職員生,請憑本人服務證學生證,借用語言學習相關書籍資料,登記借閱後,向服務的工作人員,領取書籍資料與耳機。

   
2.

本中心之所有語言相關書籍資料,僅供中心內使用。一律不外借!

   
3.

凡使用本中心語言相關書籍資料,若有污損、塗抹、圈點、書寫批註、撕破損壞(毀)…等情況,使用者均按時價賠償,並報請議處。
借閱時如發現書籍資料有前述情形,請應立即向服務工作人員聲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