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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務推動方式
各項委員會及院務推動方式
本學院成立之後,將會透過委員會組織運作。規劃的各級委員會組織如下所述。
院級行政會議(1) 目的: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大華科技大學組織規程之規定設置「商管學院院務會議」辦法(以下簡稱本會議)。(2) 組成: A. 當然委員:由院長、各系主任、研究所所長、中心主任及教師代表組成。 B. 選任委員:教師代表每系及每所各推選一人,各系專任教師人數每滿十人以上再增加推選一人,各獨立研究所實有專任教師人數每滿五人以上再增加推選一人。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。(3) 職掌: A. 修訂本院設置辦法及訂定各項重要章則。 B. 院務發展計畫及預算協調。 C. 學系、研究所及附設機構之設立、變更與停辦 D. 院務會議所設委員會或專案小組決議事項。
院教師評審委員會
院課程與教學委員會
院研究及建教委員會(1) 目的:本學院為促進研究整合及加強產學合作,特設置「研究及建教委員會設置辦法」(2) 組成:本委員會由群長、系主任、研究所所長及教師代表組成。教師代表由各系及各所推選助理教授(含)以上專任教師一人,另由全群教師推選助理教授(含)以上專任教師一至二名擔任之。(3) 職掌: A. 研究整合及交流之規劃與推動 B. 建教及產學合作之規劃與推動
院務發展委員會(1) 目的:第一條 為協助及推動院務之整體發展,特設置「商管學院院務發展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,並訂定本辦法。(2) 組成:本會由院長擔任召集人,其餘委員由各系所分別推薦相關領域之校外學者及實務界專家各1人,經院長同意,薦請校長聘任之。(3) 職掌: A. 院務發展政策擬訂。 B. 本院所屬各系所研究發展方向建議。 C. 本院各系所課程規劃。 D. 其他相關事宜。
圖- 1 商管學院組織架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