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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務推動方式

各項委員會及院務推動方式

 

  本學院成立之後,將會透過委員會組織運作。規劃的各級委員會組織如下所述。

 

級行政會議(1) 目的:第一條   本辦法依據大華科技大學組織規程之規定設置「商管學院院務會議」辦法(以下簡稱本會議)。(2) 組成:  A. 當然委員:由院長、各系主任、研究所所長、中心主任及教師代表組成。  B. 選任委員:教師代表每系及每所各推選一人,各系專任教師人數每滿十人以上再增加推選一人,各獨立研究所實有專任教師人數每滿五人以上再增加推選一人。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。(3) 職掌:  A. 修訂本院設置辦法及訂定各項重要章則。  B. 院務發展計畫及預算協調。  C. 學系、研究所及附設機構之設立、變更與停辦  D. 院務會議所設委員會或專案小組決議事項。
  E. 
教師事務、學生事務及研究計畫等相關案件之跨系所協調。
  
F. 其他有關會議之提案及本院重要事項。

 

院教師評審委員會
(1) 
目的:大華科技大學「商管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院教評會)設置辦法,係依據大學法第二十條暨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訂定。(2) 組成:  A. 當然委員:群長、各系主任為當然委員  B. 選任委員:由各系另行公開推選未兼行政或董事之助理教授(含)以上專任教師一人,及另由全院教師以不記名方式推選未兼行政或董事之助理教授(含)以上專任教師一至二名擔任之。公開推選產生之委員任期一年,連選以連任二次為限。推選委員其名額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二分之一。(3)  職掌:  A. 教師聘任、升等、解聘、停聘、不續聘、延聘及資遣原因認定等事項之審議。  B. 教師申請休假之審議。  C. 教師教學優異敘獎及進修、研究、講學及借調申請之審議。  D. 本群教師升等代表作之國內外刊物之審議。  E. 評審有關教師重大獎懲事項。  F. 其他依法應經本會審()議之事項。

 

院課程與教學委員會
(1) 
目的:本學院為整合課程規劃及提昇教學品質,特設置課程及教學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,並訂定本辦法(2) 組成:  A. 當然委員:院長、各系所主管,任期以其主管職務之任期為準。  B. 選任委員:各系推薦委員一人,專任教師人數超過十人以上,增加推薦一人;各研究所推薦委員一人,專任教師人數超過五人以上,增加推薦一人;院長推薦委員一至二名。(3) 職掌:  A. 擬定本院所屬各系所之課程規劃相關事宜。  B. 審議本院所屬各系所專業必、選修課程及學分數。  C. 審議本院跨系所之學程。
  D. 
協調與整合全院之開課資源及師資。  E. 其他須提本會審議事項。

 

院研究及建教委員會(1) 目的:本學院為促進研究整合及加強產學合作,特設置「研究及建教委員會設置辦法」(2) 組成:本委員會由群長、系主任、研究所所長及教師代表組成。教師代表由各系及各所推選助理教授(含)以上專任教師一人,另由全群教師推選助理教授(含)以上專任教師一至二名擔任之。(3) 職掌:  A. 研究整合及交流之規劃與推動  B. 建教及產學合作之規劃與推動
  C. 
期刊發行與研討會舉辦  D. 其他學術相關事宜

 

院務發展委員會(1) 目的:第一條     為協助及推動院務之整體發展,特設置「商管學院院務發展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,並訂定本辦法。(2) 組成:本會由院長擔任召集人,其餘委員由各系所分別推薦相關領域之校外學者及實務界專家各1人,經院長同意,薦請校長聘任之。(3) 職掌:  A. 院務發展政策擬訂。  B. 本院所屬各系所研究發展方向建議。  C. 本院各系所課程規劃。  D. 其他相關事宜。

 

1-9

- 1 商管學院組織架構